【为什么股票是要式证券也是证权证券】股票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种法律属性和经济功能。其中,“要式证券”与“证权证券”是其两个重要的法律特征。本文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简要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它们的含义、特点及区别。
一、
1. 要式证券:
要式证券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按照特定的形式和内容制作的证券。股票作为一种要式证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记载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权利等内容。这种形式上的严格规定,确保了股票的合法性和可识别性。
2. 证权证券:
证权证券是指该证券本身是某种权利的证明,持有者可以通过该证券行使相应的权利。股票作为证权证券,代表的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收益权和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因此,股票不仅是财产凭证,更是权利凭证。
3. 两者的关系:
股票同时具备要式证券和证权证券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另一方面,它又承载着股东的基本权利。这两者的结合,使得股票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表格对比
属性 | 要式证券 | 证权证券 |
定义 |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制作的证券 | 证明某种权利存在的证券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 | 《公司法》《民法典》等 |
表现形式 | 书面形式,包括公司名称、股东信息等 | 表明股东权益的凭证 |
核心功能 | 确保证券的合法性和可流通性 | 证明持有人拥有特定权利 |
示例 | 股票、债券、汇票等 | 股票、股权凭证、期权等 |
特点 | 形式严格,不可随意更改 | 权利明确,持有人可依法行使 |
三、结语
股票之所以被称为“要式证券”和“证权证券”,是因为它在法律上既需要符合严格的格式要求,又承载着股东的基本权利。这两种属性共同构成了股票在金融市场中的法律基础和经济价值,使其成为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和获取收益的重要工具。理解这些属性,有助于投资者更理性地看待股票投资的风险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