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孟子的一篇经典散文,出自《孟子·告子上》。这篇文章以生动的比喻和深刻的哲理阐述了人性中对于生命与道德的选择问题,提出了“舍生取义”的重要理念。全文虽短小精悍,却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对后世影响深远。
原文如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在古代社会背景下,孟子通过“鱼”与“熊掌”,“生”与“义”的对比,强调了人在面对选择时应坚持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他指出,虽然每个人都渴望生存,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维护正义、捍卫尊严,宁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这种超越物质利益的精神境界,不仅体现了个人品格的高度,更反映了整个社会文化的价值取向。
此外,文章还特别提到,“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这意味着无论身份高低贵贱,人们内心深处都具备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始终保持这份初心,在面对诱惑或威胁时,有些人可能会违背自己的良知,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因此,孟子呼吁大家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要让外物蒙蔽双眼,迷失方向。
从现代社会的角度来看,《鱼我所欲也》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今这个充满竞争与挑战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如何在利益面前坚守原则,在压力之下保持本真,成为了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一道难题。孟子提出的“舍生取义”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的方向: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考虑后者;当短期收益与长远发展产生矛盾时,应该更加注重后者。
总之,《鱼我所欲也》以其简洁的语言、深刻的道理打动人心,成为流传千古的经典之作。它提醒我们要珍惜当下拥有的一切,同时也要不断修炼自身修养,努力成为一个品德高尚、胸怀坦荡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旅途中找到真正的幸福与满足。